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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店可能是很多人狂欢找对象的地方,不过在夜店找到的对象到底安不安全,可能就要赌运气了…一名刘姓男子在信义区某夜店外专找落单女子搭讪,却碰上了惨剧…

劉男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外,鎖定剛與老公吵架而落單的辣妹搭訕,當時辣妹尿急,且疑似怕進夜店如廁會遇到老公,遂繞遠路走到距離夜店約1公里的世貿中心公廁如廁,劉男則一路陪同。

當時劉男尾隨辣妹進公廁後,在公廁中對辣妹毛手毛腳,直到辣妹接到老公打來的電話及時喊停,2人才沒再進行下一步;劉男因「槍已上膛」,還問辣妹說:「那現在怎麼辦?」見辣妹無意繼續,他才在公廁內自己解決。

事後辣妹疑不滿劉男的態度,怒控劉男強制猥褻,為了給劉男一次教訓,隔天還假意約劉男到新北市汐止區碰面,並暗中撂人堵他,原以為自己艷福不淺的劉男,赴約後才知被設局,得知自己被告強制猥褻後,也反控辣妹恐嚇。

辣妹出庭時指出,當天她與老公吵架,獨自在夜店外徘徊,考量夜店內有許多喝醉酒的酒客,才繞遠路到附近的世貿中心上廁所,卻被劉男一路尾隨,還在廁所內遭侵犯;劉男則反駁是辣妹主動帶路,強調雙方是合意。

檢方勘查附近監視器畫面,發現2人當時一路同行,互動正常,辣妹雖稱遭尾隨,但若依照常理,辣妹明知遭人尾隨,應不太可能沒警覺,何況還讓對方一路跟著她進廁所,因此認定劉男罪證不足。

只能說捻花惹草真的很危險 ,你觉得刘姓男子的下場會是如何呢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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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e Yu 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