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以《麻辣鮮師》等劇成名,2007年他簽約香港TVB赴港發展,10年後的今天,金剛36歲,帶著6個行李箱、4個大紙箱返回台灣,在香港的10年剩下就只有這些身外物。金剛覺得在香港錢賺得容易,但花得更多,窮得最落魄時戶頭內只有千元,得吃泡麵過日子。
因為《麻辣鮮師》電影版即將開拍,10年沒在台灣幕前出現的金剛被叫回來,7月底剛好跟香港TVB合約到期,無約一身輕的金剛決定結束在香港的一切。要離開工作多年的地方,金剛說當然有不捨,只是10年已經夠了,現在只想往前看。
2007年加入TVB後,憑著一口不純正的廣東話迅速打入香港綜藝市場,金剛的搞笑功力,加上不怕吃虧的個性,令他獲得許多機會,主持、戲劇、廣告隨之而來,10年賺到名與利。金剛說:「在香港賺錢很容易,月初銀行戶口有80萬進來,月中又60萬,月底又有80萬,月月如是。」
月入有200萬的他因為錢賺得容易,養成愛亂花錢的習慣,潮牌衣服、玩具、球鞋,完全不看價錢就買下去,家中50坪地方,也被他的物品塞得滿滿的。他靠購物和吃美食紓解工作壓力,「我很愛吃,每次工作完就把工作人員叫去吃飯,吃什麼都可以,當然我負責埋單。」金剛說並不是自己愛面子,只是當藝人的收入比其他人高的時候,很自然的就會出錢,反正大家開心。
有一次賀軍翔到香港工作,4個大男人,跑去吃火鍋宵夜,花了4萬台幣,他狂笑說:「真是神經病,不知吃了什麼?這樣就4萬元。」
花無百日紅,工作滿檔的金剛從沒有危機意識。在香港的第7年,事業危機終於出現,2014年這年金剛只有一個節目,收入就只剩TVB每個月給的12萬月薪。
享受慣的他,突如其來減少收入,心裡很是恐慌,那時單是房租就12萬1個月,還沒包括水費、電費、加油錢等,此外,他赴香港發展第3年時,花了大筆錢買了樓房,也要付貸款,如果不吃不喝還有30萬要付,此時他才驚覺自己花錢花得太凶。那年,他為了省錢沒事不出門,躲在家中打電動,吃的是泡麵。過半年吃泡麵日子,現在他看到泡麵都想吐。
雖然生活快過不下去,金剛也不會對高層鞠躬哈腰求一口飯吃,他說:「我沒辦法,除非那個人我認識的,去打招呼是可以,我不能接受『你好,我是金剛,有工作請找我』,我覺得這樣好老土。」
因為TVB高層派系不同,金剛因被傳是曾志偉的人而遭打壓,雖然如此,他還是說曾志偉絕對是他的大恩人。的確,2010年起加入曾志偉節目《超級遊戲獎門人》做左右手,也是因為這個節目,讓大家認識金剛,之後曾志偉的節目《超級無敵獎門人終極篇》《我愛香港》一定有金剛的份兒。
如今,再回台灣重新起步,金剛覺得台灣始終是自己的家,未來也會立足台灣,放眼中港台三邊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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