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奧運羽球選手戴資穎因為穿了「非」國家隊球鞋,遭到羽球協會送紀律委員會懲戒,羽球協會祕書長蔡鴻鵬開記者會說明處理進度。

 

羽球協會最初是於2011年與YONEX首度簽訂3年國家隊服贊助合約,2014年與廠商YONEX再簽一次3年合約,為了國家隊整體形象,凡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亞、奧運、湯優盃和正式錦標賽,都需穿著由YONEX提供的「隊服」參賽,但出賽時穿的「鞋子」究竟屬個人「裝備」,還是「服裝」一直以來就爭議不斷。記者會上,蔡鴻鵬也出示了合約書,證明了合約中所稱隊服包括「比賽球服、短褲、外套長褲、拍袋、鞋子、襪子。」


 
與協會簽約的贊助商YONEX則表示,國家隊選手已經不只一次沒有遵守這份合約,才會要求羽協提出合理說明、甚至懲處違約的國手。YONEX行銷課長蔣志麟表示,與協會簽的合約的確包括選手的「鞋子」,針對一些選手服裝鞋子穿著違約,協會已懲處了5人。

 

戴資穎父親戴楠凱曾表示,因為戴資穎左右腳的尺寸不同,而且為了避免受傷都會加裝軟墊,她穿的比賽鞋款式與市售規格不同,都是簽約品牌「勝利」特製,也因此,自2014年協會與YONEX簽約後,就一直為了戴資穎代表國家隊出賽時的球鞋問題不斷溝通。但本屆奧運比賽,戴資穎是穿了沒有logo(勝利牌)的球鞋出賽,也就是穿她簽約贊助的廠商品牌球鞋出賽,輸球也是因為出征里約前練習時大臂受傷,跟球鞋無關。但無論如何,球鞋問題還是要有一個解決方法與結論。

 

羽球協會正式發布聲明:

 

台灣羽球小天后戴資穎球鞋門事件,本週引發全台人民關注,今天羽球協會正式發布聲明,向外界道歉,贊助商YONEX總部也在臉書向台灣人民致上萬分歉意。

 

以下是聲明內容

 

戴資穎球鞋風波延燒,引發各界熱議,羽球協會今天(19日)表示,對於造成外界不安表達歉意;為了及早平息此一風波,讓各界與協會之運作回歸正常;協會將朝著促成選手、贊助商與協會「三贏」之方向努力,讓此一風波能圓滿落幕。

 

協會己決定於23日(星期二)召開理、監事會議,針對解決球鞋風波進行討論。會議中將考量教育部體育署的期待,以及選手在重要比賽時個人專業裝備需求之尊重方向進行研議,期待能夠找出一個「三贏」方向之好結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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